8月1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通知,旨在提升广东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通知明确,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并网主体均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电力调度机构将依国标及行标,分类提出管理要求,并网主体需服从调度指挥,强化涉网安全管理。 并网主体涉网设备涵盖风力发电机、光伏逆变器等一次系统设备,以及AGC、AVC等涉网安全相关的二次系统设备。在虚拟电厂运行管理方面,其需按月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可调节资源清单与变更申请,若非必要,月内不得随意变动可调节资源及容量。若确需调整,需提前提交申请,由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并做好动态认定。同时,虚拟电厂要实时监测运行,严格执行市场出清结果,并及时向市场运营机构报送执行情况,严禁篡改数据 。
具体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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