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4 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支持类别上,优先支持算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已纳入风电、光伏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也被优先支持申请开展绿电直连;同时,鼓励那些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参与绿电直连。
并网比例方面,明确要求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比例在当下不低于 30%,到 2030 年这一比例需提升至不低于 35%。
在项目审核与实施上,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及电源项目建设条件等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下达实施,列入风电、光伏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占用当地风电、光伏资源量,但不占用各市 2025 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指导规模。此外,若绿电直连项目出现负荷中断,需及时匹配新负荷,负荷中断期间,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得超过 20%。若 2 年内无法匹配新负荷,经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级电网公司将重新评估电源项目接入和消纳条件,具备条件的可转为普通新能源项目,保障电源投资主体经营稳定性 。
具体如下: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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