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661号(工交邮电类24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光热发展、有效支撑风光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电网,现答复如下: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的双重功能,能够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低碳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是助力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有效手段,是加快规划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您的意见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国家高度重视光热发电产业发展
2024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大型新能源基地配套建设一定规模光热电站,并将“积极发展光热发电”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积极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在行业政策、示范项目和市场需求有效带动下,我国光热发电取得显著成就。装机规模上,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光热发电装机达152万千瓦,位居全球第三。技术水平上,我们成功掌握了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光热发电技术,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热发电全产业链,关键材料设备实现自主可控,上网电价也从首批示范项目的1.15元/千瓦时降至0.6元/千瓦时左右。
二、关于继续推动风电、光伏、光热一体化开发
风电、光伏、光热一体化发展,是解决风电光伏发电间歇性波动性问题、将新能源转化为稳定可靠可调度优质电力的重要路径,我们积极推动风光热一体化协同开发。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基地一体化建设运行,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可靠性”。在国家组织的第一、二、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中,安排了一批位于青海、甘肃、吉林、新疆等省区的“风光热储”一体化项目,并积极协调推动项目的开发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和光热一体化协同开发,研究在新能源全面入市环境下更好发挥光热对风光出力优化调节作用的机制政策,在“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合理安排相关发展布局。
三、关于将光热发电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将光热发电技术纳入示范工程支持范围。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发布两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共计将两个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项目纳入清单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试点,不断促进光热发电技术发展。
四、对于技术研发项目给予用地政策支持
2024年,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依托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的开放共享互动创新网络平台、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产学研结合中试基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创新中心等产业,属于鼓励类型,项目可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8月20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新能源运维工程师(风电/光伏/火电/储能运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军能源领域建设,,目前有哪些项目可以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