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360号(资源环境类144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有序推进生态光伏建设,助力防沙治沙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生态光伏协同防沙治沙规划和标准
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完善生态光伏协同规划体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于2025年6月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统筹考虑资源条件、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提出了防沙治沙和光伏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不断完善生态光伏协同标准体系,国家林草局牵头成立全国荒漠化防治标委会,制定了包括《光伏治沙技术规范》《荒漠地区光伏工程生态影响监测和评价》在内的荒漠化防治领域6大类28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各有关方面,按照《规划》要求,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光伏基地建设,科学开展防沙治沙;不断完善荒漠化防治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光伏治沙技术规范》等标准的研究制定。
二、关于加强生态光伏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
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稳步推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基地建设。为进一步明确光伏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生态环境部部署开展陆域光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等相关研究。为推动光伏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在环评管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工程建设内容,优先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采取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等保护措施。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光伏治沙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等工作;严格遵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关于优化生态光伏建设管理机制,强化科技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构建光伏组件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循环利用体系。2024年以来,结合“两新”行动推进,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光伏电站更新改造和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国家林草局揭榜挂帅项目将“光伏治沙模式及配套技术研究”作为“三北”工程攻坚战关键技术研发内容,重点开展光伏—生态互馈机制、光伏园区苦咸水资源高效利用、光伏园区外围生态防护林配置模式等研究,定量评估光伏治沙项目生态效应,以期解决水资源匮乏条件下的板下植被建植难题,达到“板上高效集水、板下高效节水、治沙效果优良”的平衡点。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统筹做好光伏产业发展与防沙治沙的一体化协同,深入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加快完善光伏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强化对光伏治沙活动的监管,切实保护好沙区林草植被和沙区生态。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8月11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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