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1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下放充填开采煤炭产量鉴定服务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煤开字〔2023〕200号)要求,经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宏测煤矿充填开采煤炭产量现场核查,宏测煤矿2024年度充填开采5-1煤层5101、5102充填工作面,充填开采区域理论采出核算煤量486169吨,充填材料换算煤量511473吨,充填开采采出煤量台账统计煤量678382吨,三者取最小值,即2024年度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486169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煤矿充填开采技术的通知》(内能源煤开字〔2025〕317号)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通讯地址: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联系电话: 0477-8582346,0477-8599556(传真)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5年9月1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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