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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批复:原则同意在明沙窝长城 2 段保护范围内实施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煤电项目启备电源线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5-09-17 14:23:45浏览次数:

9 月 12 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 4×1000MW 煤电项目 110kV 启备电源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批复。该批复是针对甘肃省文物局《关于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 4×1000MW 煤电项目 110kV 启备电源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请示》(甘文局发〔2025〕125 号)所做出的回应。
批复内容指出,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沙窝长城 2 段(长城编码为 620902382101170007)保护范围内实施此工程。同时,要求甘肃省文物局指导酒泉市及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文物局意见开展项目建设。国家文物局曾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并提出优化施工设计等修改意见。此外,甘肃省文物局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全力确保文物安全。

具体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110kV启备电源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批复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110kV启备电源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请示》(甘文局发〔2025〕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沙窝长城2段(长城编码为620902382101170007)保护范围内实施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110kV启备电源线路工程。

二、你局要指导酒泉市和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文物局意见实施该项目。

三、你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来源:甘肃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