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与自愿消费相结合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涵盖五个方面,旨在完善绿电消费机制,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在夯实绿电消费核算基础制度上,明确以绿证为认定绿电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企业绿电消费核算基于绿证交易,以持有量为核算依据。鼓励重点用电企业和园区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绿电直供,保障物理消纳电量与绿证同步交割,避免重复核算或漏算,还鼓励重点用能企业按月购买绿证维持消纳水平。
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方面,严格新上项目绿电消费要求。全面实行新上 “两高” 项目绿电强制消费,要求其消费比例不低于所在地平均水平并合理提高,支持用购买绿证绿电进行能耗替代;新建数据中心绿电消费比例在 80% 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提升存量企业绿电强制消费比例,2025 年电解铝等重点用能行业以绿证核算的绿电消费比例要达 30.7% 以上,已建数据中心力争达 60% 以上,鼓励 100% 绿电消费,且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同时,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零碳园区,要求相关园区以物理绿电消纳量为主实现不少于 70% 的绿电消费,最终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超 90% 。
具体如下:






来源:内蒙古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