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24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建立系统性管理规则,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 “双碳” 目标实现。该办法是宁夏落实国家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关键举措。
办法明确适用于自治区内全链条产品碳足迹管理活动,涵盖核算规则制定、因子数据库建设、核算实施、核查、评价认证、信息披露、分级管理等核心环节,形成全流程监管框架。其对 “产品碳足迹” 作出清晰界定,即产品系统全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清除量的差值,以二氧化碳当量计量,聚焦气候变化单一环境影响维度。
此次征求意见时限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25 日,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邮箱反馈建议。办法落地后,将为宁夏现代煤化工、硅基等特色产业的碳减排提供统一标准,推动企业从生产端优化碳排放,同时与绿电园区建设等现有转型举措形成协同,强化绿色发展制度支撑。
具体如下: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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