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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风电光伏光热及储能:青海出台新规规范新能源项目全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25-10-10 11:21:16浏览次数:


9 月 30 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新能源产业发展秩序,优化资源配置,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该办法适用范围覆盖青海省行政区域内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项目及新型储能项目,贯穿规划、年度开发方案、核准备案、建设实施、并网接入、竣工验收至运行管理全流程。在审批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模式:风电项目采取核准制,光伏、光热及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制。市(州)能源主管部门需依据全省年度电力行业开发建设方案开展核准备案工作,且核准(备案)的项目单位须为方案确定的主体或其绝对控股公司,严禁擅自变更开发主体。
为杜绝 “跑马圈地” 和资源闲置,办法明确了严格的时限要求:项目取得土地等手续后,2 年内未开工且未申请延期的,核准备案文件自动失效;无法按期投产的项目,需在期满前 30 日申请延期,仅可延期 1 次且不超过 12 个月,延期后仍未投产的,将暂缓其后续项目安排。同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规划与方案编制,市(州)负责项目申报初审与建设监管,电网企业承担接网评估与消纳组织等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

具体如下:

关于印发《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规范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秩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pdf



来源:青海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