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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 2025—2026 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电价竞价通知 明确 0.2-0.3844 元 / 千瓦时区间及 90 亿千瓦时电量规模

发布时间:2025-10-13 15:35:20浏览次数:

10 月 11 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 2025—2026 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通知,作为深化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具体举措,核心内容如下:
竞价范围与主体:覆盖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容量并网、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面向各新能源发电经营主体开展。
核心竞价规则:电价设 0.2 元 / 千瓦时下限与 0.3844 元 / 千瓦时上限(锚定省内燃煤发电基准价);申报充足率需达 120%,未达标则按比例缩减对应类型机制电量规模。
电量规模分类设置:分两类设定机制电量上限,其中竞争性配置新能源项目(含配储 6MW 以下地面光伏电站等)为 63 亿千瓦时,其他新能源项目为 27 亿千瓦时,总量达 90 亿千瓦时。
执行与约束机制:竞价结果执行期限 12 年,2026 年 1 月 1 日前投产项目自该日起执行,之后投产项目自次月起执行;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不超年上网电量 85%,需按标准开具履约保函,边际出清项目电量不足申报量 50% 需及时确认。
此次竞价由国网安徽电力、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具体如下: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

皖发改价格〔2025〕536号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新能源发电经营主体: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5〕505号)要求,为做好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范围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下同)。

二、竞价上下限

竞价上限为0.3844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2元/千瓦时。

三、机制电量上限

本次竞价分为通过竞争性配置(含配储的6MW以下地面光伏电站)方式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新能源项目(以下简称“竞争性配置新能源项目”)和其他新能源项目2类进行。其中:竞争性配置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上限为63亿千瓦时,其他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规模上限为27亿千瓦时。

四、申报充足率

本次竞价申报充足率为120%。若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申报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竞价机制电量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充足率要求。

五、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为12年。入选项目投产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之前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投产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及之后的,自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起执行。

六、边际出清项目二次确认阈值

若边际出清项目的入选电量低于其申报电量的50%,竞价申报主体须自竞价结果公示次日起1日内确认是否纳入该批次机制电量,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竞价结果。

七、可申报机制电量上限

单个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电量不得高于其年上网电量的85%。计算公式如下:

单个风电项目最高申报电量=该项目装机容量(交流侧)×1800小时×85%;

单个光伏项目最高申报电量=该项目装机容量(交流侧)×1100小时×85%。

八、履约保函开具要求

保函金额应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该类电源年合理利用小时(风电1800小时、光伏1100小时)、安徽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844元/千瓦时)三者乘积的5%,保函自项目申报投产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少9个月。单个项目保函金额不低于0.1万元。

九、有关要求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做好竞价组织工作,及时在“新能源云”网站(https://sgnec.sgcc.com.cn,机制电价竞价专区)、“网上国网”APP(新能源竞价专区)上发布竞价公告,确保按期完成竞价工作。期间,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