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0月14日江苏省环境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无锡裕通织造有限公司拟整合无锡市祁达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产能,利用现有厂房,淘汰部分落后生产设备,购置节能型先进设备,实施原地印染改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厂房设置织造、染整、复合拉绒等工段,环保工程包括对固废暂存库、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改建后,形成年产3200万米/年印染布和800万米/年复合布的生产能力。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2月14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6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和2024年3月20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6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奚家桥、蓉湖村、玉东村、赵宕村及玉祁街道办事处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7月23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化料和高性能助剂等,不得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有关管控要求中明令禁止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材料,采用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建设“印染制造执行系统”,逐步向印染绿色化、智能化转变。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配备定型机废气余热回收装置和冷凝水回收利用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定型、天然气燃烧、织造、磨毛、拉绒、刷毛、危废仓库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碱洗、精炼废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经厂区内预处理系统,采用“格栅+调节池+HUBF厌氧水解”工艺处理后,与水洗、中和、磨毛、染色、染色后水洗、水刷废水等低浓度有机废水及其他公辅工程废水一并经厂区内废水综合处理系统,采用“均质池+HFST好氧+MAB强化+二沉池+澄清池+气浮池”工艺处理后,部分出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经“砂滤+超滤”处理后回用于染色、水洗工序,剩余废水接管至无锡市玉祁永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苯胺类执行0.5毫克/升,色度执行64(倍),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中表1太湖地区限值要求(总锑≤0.08毫克/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单独管网接管至无锡市玉祁永新污水处理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染整车间、危废仓库、盐酸液碱储罐、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及配套管网闸阀等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来源:江苏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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