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广东兴宁市发改局公示审核通过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明确梅州市新升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大坪镇3.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51个项目入选,均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 此次公示严格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通知要求推进。此前国家层面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实行“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以稳定企业收益预期,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兴宁市此次审核通过的均为存量项目,其机制电价按现行政策执行,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执行期限依现行政策保障期限确定。 项目经兴宁市发改局联合供电部门等单位共同审核,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该局反映。此次51个项目的公示落地,是兴宁市落实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绿色能源发展的具体举措,将为当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具体如下:
关于兴宁市审核通过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单的公示
按照《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兴宁市项目单位开展存量项目申报工作,经会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兴宁供电局联合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梅州市新升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大坪镇3.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51个存量项目(接
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邮政地址: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东路1号,电话/传真:0753-3331812)。
附件:兴宁市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单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0日





来源: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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