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兴宁市发改局联合电网企业依据投产时间、并网手续等标准审核,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异议需书面提出。51 个项目的公示落地,不仅完善了当地新能源项目政策衔接,更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具体如下:
关于兴宁市审核通过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单的公示
按照《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兴宁市项目单位开展存量项目申报工作,经会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兴宁供电局联合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梅州市新升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大坪镇3.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51个存量项目(接
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邮政地址:兴宁市兴田街道中山东路1号,电话/传真:0753-3331812)。
附件:兴宁市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 单
兴宁市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 单.pdf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0日





来源: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