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0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以信用建设赋能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 2027 年底前形成完善的行业信用发展格局。
方案设定的核心目标涵盖五大维度:信用法规制度与标准规范更加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显著提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高效运转,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行业整体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全面增强。最终实现信用成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力量,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关于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一脉相承。
在失信行为治理方面,方案确立依法惩戒原则,明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等单位需严格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开展工作。所有涉及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均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根本依据,确保惩戒行为合法合规。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能源经营主体,方案明确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与评先评优、享受优惠政策及便利措施等关键领域依法依规实施限制或禁止,形成有力约束。
该方案的出台是对能源行业信用建设实践的深化升级,此前行业已通过 “信用能源” 网站等平台归集海量信用信息并开展监管应用,此次行动方案将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与能源监管、市场运行深度融合,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信用根基。
具体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25〕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企业和协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予印发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0月9日
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docx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