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申报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5〕1633号),我委组织各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等开展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有关新能源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进了审核和梳理,形成了《广州市拟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单》。现将拟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至2025年10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反映。
一、电子邮件:fgwnyc@gz.gov.cn
二、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大院9号楼416室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邮编:510032)
特此公示。
附件:广州市拟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网电压等级)清单.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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