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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注意!许可证延续需提前 30 日申请 国家能源局新规征求意见中

发布时间:2025-10-30 15:14:01浏览次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延续、注销管理,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33号)进行了修订,已形成《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88072730,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zgz@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