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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6-2027年,全面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5-11-17 17:02:44浏览次数: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相关通知,部署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工作,分三阶段推进,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2025 年为第一阶段,启动申报遴选,确定省级培育名单。秉持分类建设原则,鼓励不同类型、基础条件的园区先行先试、各有侧重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纳入国家级梯度培育试点。此阶段将夯实基础,为后续建设蓄力,呼应国家 “谋划一批” 的零碳园区推进思路。
2026-2027 年进入第二阶段,全面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通过定期评估实现 “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并依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国家级梯度培育试点名单。建设中将融入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等国家要求的核心任务,如借鉴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 “清洁能源 + 产业” 模式与宝马工厂地热供热技术经验。
至 2030 年第三阶段,深化实践探索,推动更多省级园区跻身国家级试点。此时政策机制、技术路径等体系更健全,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让零碳园区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与新增长点,为辽宁振兴及 “双碳” 目标落地提供支撑。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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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