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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风险防控!贞丰县能源局发布 2025 年 12 月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11-26 14:34:08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统筹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辖区煤矿安全风险研判情况,特制定此计划。

一、2025年11月份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11月份,计划检查3矿次,实际检查3矿次,其中黔西南州鑫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发煤矿)1矿次、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1矿次、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有限公司(绿荫塘煤矿)1矿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共查出隐患问题31条,下达执法文书3份,立案查处1矿次,完成月度计划率为100%。

二、2025年12月份煤矿安全风险研判

根据辖区煤矿2025年12月份采掘计划,结合2025年11月份执法检查情况,对辖区煤矿2025年12月份安全风险进行研判,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顶板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顶板事故的风险。

黔西南州鑫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发煤矿)1K305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存在顶板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顶板事故的风险;1K306综采工作面回采期间,存在上下端头顶板管理不到位,导致顶板事故的风险;K2联络巷、1K311运输巷、1K308运输巷回风联巷掘进期间,存在顶板支护不到位,发生顶板事故的风险;优化中央水仓采用探前梁作为临时支护,存在未按措施管理顶帮,发生片帮、冒顶风险。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由于2K305综采工作面不能及时进行回撤,存在上端头支护失效、支架泄压,造成顶板冒落或者片帮的风险。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有限公司(绿荫塘煤矿)主暗斜井扩修期间,存在临时支护、先支后回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U型棚倾倒伤人、人员高处坠落和顶板事故的风险;112201运输巷、112201回风巷、112202回风巷掘进期间、112202运输巷回风绕道掘进期间,存在临时支护不到位、未按措施管理顶帮,发生顶板事故的风险;111401综采工作面末采及调采期间,存在顶板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顶板事故的风险。

(二)提升运输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运输事故的风险。

黔西南州鑫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发煤矿)主斜井提升运输,存在绞车运维管理不到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落实不到位,发生运输事故的风险;1K305综采工作面回撤、1K307综采工作面安装期间,存在提升运输管理不到位,发生运输事故的风险。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单轨吊运行期间,存在单轨吊司机培训不到位、单轨吊机车及单轨吊轨道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发生运输事故的风险;副斜井、轨道巷1段、暗斜井材料物资运输期间,存在轨道运维管理、绞车钢丝绳、防跑车装置检查不到位、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不到位,发生断绳跑车和车辆掉道伤人的风险;主斜井安装皮带期间,存在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物件下滑导致伤人的风险。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有限公司(绿荫塘煤矿)M14轨道斜巷绞车提升副斜井无极绳绞车运输,存在轨道运维管理、绞车、钢丝绳、防跑车装置等运维管理不到位、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不到位,发生事故的风险;副斜井布置单轨吊和无极绳运输,存在管理不到位、单轨道机车安全检查不到位、操作不当、平行作业等原因,发生运输事故的风险;111401工作面调采期间,存在综采支架运输、安装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运输事故的风险。

(三)落实防灭火措施有差距,存在火灾事故的风险。

辖区煤矿开采煤层属于Ⅱ类自燃煤层,采煤工作面存在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煤层自燃的风险。

(四)未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发生水害事故的风险。

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有限公司(绿荫塘煤矿)112201运输巷已临近矿界,存在未严格执行《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超掘导致发生水害事故的风险;112201回风巷前方过地质构造,存在未严格执行《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导致发生水害事故的风险。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2K301回风巷(西)涌水点与原高家岩采空区导通,存在挡水墙设计不规范或者不按设计施工,出现挡水墙失效导致水害事故的风险。

(五)查“三违”反“三违”工作开展不到位,造成零星事故的风险。

辖区煤矿均存在查“三违”反“三违”工作开展不到位,职工违章作业导致发生事故的风险。

(六)地面铲车管理不到位,可能发生铲车伤人的风险。

地面采用装载机运输物料,存在铲车司机安全培训、操作不到位,造成铲车伤人事故的风险。

(七)瓦斯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瓦斯事故的风险。

黔西南州鑫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发煤矿)1K306综采工作面回采、1K305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存在瓦斯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的风险;1K308运输巷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施工探放水(地质)钻孔期间,瓦斯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瓦斯超限的风险。存在供电系统管理不到位,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掘进工作面瓦斯聚集超限的风险。

三、2025年12月份监管计划及工作重点

(一)计划情况

2025年12月份,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3矿次(包含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五处、黔西南州能源局开展的执法检查);其中对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有限公司(绿荫塘煤矿)检查1矿次,对黔西南州鑫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发煤矿)检查1矿次,对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检查1矿次,详见《贞丰县能源局2025年12月份煤矿安全监管计划明细表》。开展第三方服务公司(贵州欣鼎盛矿山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检查1次。

(二)工作重点

1.强化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将煤矿企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矿及相关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强化顶板管理。督促辖区煤矿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管理顶帮,坚决查处空顶作业、支护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杜绝煤矿顶板事故发生。

3.加强对辖区煤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现场落实情况检查,提升运输期间坚决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杜绝机电运输事故。

4.强化煤矿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检查采煤工作面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

5.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检查。督促煤矿严格执行“三专”“两探”要求,对需要探放水的掘进工作面及时编制物探和钻探设计,并按设计开展探放水工作。

6.运用“互联网+执法”远程监管检查,通过视频回放开展查“三违”工作,加强对煤矿职工违章作业的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自主开展查“三违”反“三违”工作;加强对绿荫塘煤矿职工的教育培训检查力度。

7.督促新鸿发煤矿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瓦斯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瓦斯治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抓文件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领域“双全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加强煤矿重点工程施工安全条件现场验收管理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5〕9 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及分级排放瓦斯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5〕35 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煤矿巷道掘进和维修前探梁超前临时支护及异常情况操作“双五步两挂牌”工作法〉的通知》(矿安黔〔2025〕36 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宣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黔函〔2025〕165 号)、《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印发宣传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气动手持式锚杆机操作八要点》的通知》(矿安黔〔2025〕37号)、《州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双全日”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查“三违”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能源字〔2025〕1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二)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11号)、《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清理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4〕31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隐蔽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49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事前研判、事中过程监管和事后总结等工作,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双全日”工作奖惩机制。

(四)严格问题隐患的现场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排除;涉嫌违法违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确保整改销号。对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必须停止采掘作业、停止设施或设备使用,撤出人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检查过程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四个一律”工作要求,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向煤矿企业或单位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附件:贞丰县能源局2025年12月份煤矿安全监管计划明细表

附件

贞丰县能源局2025年12月份煤矿安全监管计划明细表

序号

被检查煤矿

矿井类型

设计/核定能力

瓦斯

等级

煤层自燃倾向性

煤 尘

爆炸性

水文地质条件

检查方式及内容

执法单位

备注

1

黔西南州鑫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鸿发煤矿)

生产

30

低瓦斯

Ⅱ类

中等

防灭火、防煤尘爆炸、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瓦斯防治、机电运输。

贞丰县能源局


2

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

生产

30

低瓦斯

Ⅱ类

中等

防灭火、防煤尘爆炸、顶板管理、机电运输、水害防治。


3

贞丰县绿荫塘煤矿有限公司(绿荫塘煤矿)

生产

30

低瓦斯

Ⅱ类

中等

防灭火、防煤尘爆炸、顶板管理、水害防治、机电运输。


4

贵州欣鼎盛矿山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照签订的合同查看落实上级公司履职监管情况。


来源:贞丰县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