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5年韶关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我局组织对韶关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动态更新,现将2025年韶关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年韶关市重点用能单位
全市共有69家重点用能单位(详见附件)。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0吨(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46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含)至10000吨(不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23家。省级管理重点用能单位11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地重点项目投产和企业用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做好属地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落实节能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大力推动节能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节能监察执法,按照我省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要求,重点对未开展节能监察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
附件:2025年韶关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xlsx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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