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3 日,贵州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按 2025 年 6 月 1 日为节点,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为该日期前投产且未参与中长期交易的项目,110 千伏以下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 100%,110 千伏及以上为 80%,执行 0.3515 元 / 千瓦时的燃煤发电基准价,投产满 20 年后退出机制电价。增量项目为该日期及以后投产的项目,竞价电量规模每年结合消纳责任权重等动态调整,单个项目申报比例不超当期上网电量 90%,未按期投产超 6 个月将面临 1 年禁竞等违约责任。其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风电竞价区间 0.19~0.3515 元 /kWh,光伏 0.25~0.3515 元 /kWh,执行期限 12 年。
结算方面,实行分月按比例结算,不跨月跨年清算,市场交易均价按月度同类项目出清加权均价核算。退出规则上,项目可自主申请次年及以后全部或部分退出,到期或退出部分不再纳入机制。此外,方案还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通过 “多退少补” 的差价结算机制,为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提供稳定预期。
具体如下: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5〕65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
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pdf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2日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