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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绿电直连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规范项目发展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

发布时间:2025-12-11 12:41:29浏览次数: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省内绿电直连项目活动与监管,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
细则明确,绿电直连电源仅限新增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不含存量及已批复统调电源。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直连项目,存量负荷需清缴相关基金后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重点鼓励面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外向型企业参与。
项目需满足明确的源荷匹配要求,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 30%,2030 年前需提升至 35%。余电上网实行差异化管理,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三州一市” 余电上网比例不超 10%,其他地区不超 20%,电网受限断面内受限时段余电不上网。
管理方面,项目核准(备案)后 2 年内未开工将收回新能源资源,确保资源高效利用。



具体如下:

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的相关部署,发挥我省清洁能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和相关支持措施在我省落地,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电力发展处

邮编:610021

邮箱:scnyjdlc@aliyun.com

征集时间: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5日

征集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