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将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各地应结合区域发展特点、产业情况、区位和技术、碳排放总量和减碳目标,逐步形成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创新等有效协调机制,推进绿色财政和绿色金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宏观政策发挥多轮驱动作用,有效发挥政策乘数的作用。推进包括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证监会、银保监会的协调机制。
为了实现双碳目标,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当局应当在战略路线图、宏微观监管工具与机制、货币政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中增加对于气候变化和负责任投资等因素的考量;积极推进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的推广;通过金融、投资、财政、税收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法律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以政策手段不断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建立起民间投融资、政府资本、国外资金等多方主体参与的投资结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拉动有效投资,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推进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助力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发挥资本市场的力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和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在完善气候投融资领域利用金融监管政策防范金融风险,在考虑气候因素时注重产业政策的影响,加强人才培育和能力建设,形成政策合力。(《南方金融》 作者安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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