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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再添 450 个!黔西南州聚焦农村 + 高速,加码充换电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5-12-23 14:09:18浏览次数:

近日,黔西南州能源局发布关于州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 D47 号提案的答复,明确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充电桩建设,以精准布局与政策激励双轮驱动,完善城乡绿色出行补能网络。
答复明确 2025 年全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为 450 个,重点聚焦农村地区公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等关键场景。这一布局精准契合贵州省重点支持农村及高速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将进一步巩固黔西南州已实现的乡镇、高速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基础为保障目标落地,答复提出将落实相应奖励政策,参照过往直流桩 200 元 / 千瓦、交流桩 100 元 / 千瓦的补贴标准等既有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建设。此举将有效破解城乡充电服务不均衡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便捷、快捷的充电服务,助力 “电动贵州” 建设与绿色交通转型。


具体如下:

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州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D47号提案的答复

周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办理手续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电桩数量少”问题

近年来,我州积极推动构建全州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周边物流、电煤、砂石、固废运输等提供充换电服务。截至2025年6月,我州完成公用充电桩建设3236个,其中兴义市1247个、兴仁市582个、贞丰县399个、安龙县148个、晴隆县317个、普安县185个、册亨县156个、望谟县202个。州内13 个高速服务区(含停车区)充电桩设施全部建成、10 个县级客运站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8 个码头充电设施建设已完成。在旅游景点、小区按照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二、关于“充电桩安装手续繁琐”问题

按照《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23〕43号)、《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和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规定,自用桩报装材料:1.用户有效身份证明。2.用户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3.授权委托书(非业主方办理应提供)。4.经办人的身份证等资料证明(非业主方办理应提供)。5.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公用桩报装材料:企业首先在州能源局进行企业备案,再按属地原则,在各县(市)能源局进行项目备案。企业备案材料:1.应经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城市客运企业、道路运输客货运企业、客运场站经营企业只需增加工商执照的经营项目,将自建的充电设施在满足本企业的需求下,可以对外开展充电运营。2.应设置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能够对其充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对充电和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保存期限不低于2年),企业级数据管理系统应具备数据输出功能及数据输出接口,企业运营管理系统应接入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3.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其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人,高压电工不少于2人),专职运行维护团队在设施运行地区应满足桩群规模要求。4.应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5.充电设施建设施工单位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备案材料:1.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营业执照。2.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合同。3.经办人的身份证等资料证明。4.产权人同意建设公用桩的证明、停车位平面图、物业同意(无物业管理居住社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进充电桩建设。2025年全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为450个,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建设,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应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对农村地区、高速服务区充电站的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

2.提升手续办理服务水平。在企业备案和项目备案过程中,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按照时限进行备案登记;督促供电部门在办理自用桩安装手续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州充电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来源:黔西南州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