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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发布 11 月经济简况 四大绿色能源产品产量大幅增长

发布时间:2025-12-24 13:30:34浏览次数:

2025 年 12 月 22 日,广东省统计局发布 11 月份经济运行简况,数据显示全省经济总体平稳,绿色能源产业成为核心增长引擎,1-11 月四大绿色能源产品产量均实现大幅增长。
具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 26.3%,与汽车制造业 9.9% 的整体增速形成呼应,成为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风力发电机组和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增速尤为突出,均接近 60%,分别达 59.5% 和 59.6%,彰显广东在风光新能源领域的产业优势。储能用锂离子电池产量同比增长 32.8%,契合新型储能产业的发展热潮。

绿色能源产品的亮眼表现,得益于广东完善的产业生态布局。全省已形成风电、光伏、储能等全产业链集群,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超 1 万亿元,叠加绿色金融的有力支持,为产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这一态势既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也为广东外贸和内销市场注入新活力,成为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抓手,助力大湾区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建设。


具体如下:

2025年11月份广东经济运行简况

11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工业生产平稳增长,高技术新能源产品增长较快

1—11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6%,制造业增长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2%。重点行业支撑稳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7.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5.2%;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9.9%、7.2%、11.6%,增速比1—10月份分别提高0.4个、1.0个、0.1个百分点。从产品产量看,高技术产品产量较快增长,民用无人机、工业机器人、服务器、3D打印设备分别增长41.2%、32.8%、36.9%、44.1%;绿色能源产品产量增势良好,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机组、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分别增长26.3%、59.5%、32.8%、59.6%。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运输市场平稳运行

1—10月份,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支柱行业支撑有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增长9.4%、7.8%、6.2%。运输市场平稳运行,1—11月份,货运量34.73万吨,与上年同期持平,货物周转量增长9.0%,其中铁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3.2%、6.0%,民航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10.4%、9.5%;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1.9%;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2.9%、5.7%,其中铁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5.2%、3.4%,民航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4.4%、7.2%。

三、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保持增长

1—11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5.7%。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效应持续释放,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0.8%,占全部投资比重为16.1%,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投资分别增长6.9%、4.7%、17.8%。工业投资占比达37.9%,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36.6%,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投资较快增长,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投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86.6%、18.2%。科研创新领域加大投入,研究和试验发展投资增长13.7%。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1.5%,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4.8%,比上年同期收窄9.0个百分点。

四、市场销售规模扩大,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

1—11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5%。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增长2.7%,乡村消费增长0.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2.5%,餐饮收入增长2.7%。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稳定增长。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2%、6.5%、3.6%。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分别增长13.8%、19.7%。新能源汽车销售加快。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5.4%,增速比1—10月份加快2.5个百分点。线上消费潜力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增长13.6%,增速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快11.8个百分点。

五、居民消费价格持续恢复,工业品价格总体稳定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11月份,CPI同比下降0.2%,降幅比1—10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1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1.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下降2.5%,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1—11月份,PPI、IPI同比分别下降1.5%、2.9%,均与1—10月份持平。

总的来看,1—11月份,广东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定。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拓展。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4.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直报港口企业。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