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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批准成立 7 个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 完善领域标准体系

发布时间:2026-01-28 14:12:56浏览次数:

1 月 27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加强能源领域标准组织建设,批准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7 个标准化技术组织,覆盖电力安全、双碳、氢能全链条等关键领域。其中,电力安全治理标委会负责该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及安全监管、生产等标准化工作;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委会(NEA/TC 46)聚焦电力温室气体核算、管理等标准建设;CCUS 标委会(NEA/TC 47)承担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封存全流程的标准化研究。氢能领域则设立 4 个标委会实现全链条覆盖,NEA/TC 48 至 51 分别负责氢能基础与通用、制取、储存与运输、应用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涵盖氢能术语定义、各类制氢技术、储运工艺及氢加注、绿氢炼油等应用场景的标准化工作。此次 7 个标委会的成立,将完善能源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标准支撑。

具体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

国能发科技〔2026〕5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加强能源领域标准组织建设,经研究,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与封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基础与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制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储存与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编号、职责范围、秘书处承担单位、委员名单等详见附件。

二、相关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根据《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1〕9号)有关要求,对新成立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指导和管理。要充分发挥秘书处承担单位的主动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设开放式的标准化工作平台。

三、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各新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科技〔2020〕5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各类标准的属性定位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要避免标准之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之间交叉重复,确保标准体系协调统一。

四、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各新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一体化推进本领域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和标准化,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标准质量并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推广应用,切实发挥标准在能源强国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附件:

1.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2.能源行业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3.能源行业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与封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4.能源行业氢能基础与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5.能源行业氢能制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6.能源行业氢能储存与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7.能源行业氢能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pdf

国家能源局 

2026年1月18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