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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全免 + 所得税减免 古巴加码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发布时间:2026-02-25 14:32:56浏览次数:

据外媒2月19日报道,当日,古巴财政和价格部出台第41/2026号决议,出台激励措施,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及设备的进口、安装和使用,加速国家能源转型。该决议是古政府重振经济计划的战略组成部分,惠及自然人、法人及所有经济主体。

核心激励措施包括:

一、关税豁免。免除自然人和法人在进口以下物资时的关税: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光伏水泵、小型风力发电机、沼气设备、土工膜沼气池、沼气水泵、太阳能照明设备、用可再生能源供能的太阳能空调系统和电动汽车充电器、用于产生能源的生物质处理设备,以及上述设备的主要零部件。该政策同样适用于为投资项目或设备制造而进口必要的机械设备及其他物资的法人,以及执行发电项目的国有和非国有实体。

二、所得税减免。对于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及自然人(包括个体户、农业生产者、艺术家、知识分子及其他非国有形式),若投资可再生能源自用或向国家电网售电,可免除利润税和个人所得税。免税期限为投资回收期内,最长可达8年。古政府强调,纳税人获得税收优惠的前提是,需提交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国家能源合理利用及管控办公室(ONURE)的认证。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