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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监办联合多部门修订天然气发电参与电力市场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27 19:27:11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等文件精神,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共同组织省电力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开展天然气发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方案的修订工作,持续深化浙江电力市场建设。

  方案修订过程中,我办与省发改委(能源局)共同组织天然气发电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多次开展专题讨论,围绕气电联动系数、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以及放开发电用气计划等关键问题,持续优化气电入市机制设计。本次修订的方案明确放开发电用气计划、推动统调天然气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并通过建立容量电价与发电小时数挂钩机制,激励高效机组多发、低效机组在关键时段顶峰发电,进一步提升全省气电整体运行效率和系统调节能力。目前该方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加强气电入市后的市场运行监管,督促市场运营机构做好市场监测,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促进市场竞争更加规范有序。

原标题: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推动燃气机组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来源:浙江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