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背景和目的
为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创新绿色服务供给模式,积极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供应商等专业化绿色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绿色诊断等服务。
为贯彻落实《规划》,指导服务机构科学、规范地为我市工业园区实施绿色诊断服务,切实帮助园区发现问题、挖掘潜力、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的目的,同时结合园区绿色诊断情况开展我市绿色制造标杆培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参照工信部《绿色园区评价要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GB/T 38538)、《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诊断导则》(GB/T 39179)、《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优化导则》(GB/T 39178)、《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GB/T 36575)、《产业园区废气综合利用原则和要求》(GB/T 36574)等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描述了工业园区绿色诊断的服务程序、原则要求及各阶段任务,适用于指导绿色诊断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根据《规划》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工业园区实施绿色诊断服务,以及向有关部门提交绿色诊断报告、反馈相关诊断数据和后续跟踪服务情况。
二、服务程序及原则要求
(一)基本程序
服务商为园区实施绿色诊断服务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诊断实施和报告编制提交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有明确诊断任务、组建诊断团队、确定诊断依据、编制工作计划等;诊断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有动员与对接、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园区绿色管理水平、资源能源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产业发展水平、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诊断;报告编制阶段的主要任务有汇总诊断结果、分析绿色发展潜力、提出绿色化改造建议等,最终形成《工业园区绿色诊断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1),反馈被诊断企业,并报送相关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二)原则和要求
绿色诊断工作必须遵循园区自愿参与原则开展,服务商提供服务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参照本指南要求,为园区提供专业、规范的绿色诊断服务,确保诊断结果的真实性、结论的科学性及改造建议的可行性;
2、不向园区收取服务费用,不强制增补服务内容、增加园区额外负担;
3、建立自律机制,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
三、前期准备阶段
(一)明确诊断任务
1.园区绿色诊断参照工信部关于绿色工业园区第三方评价要求开展。
2.结合园区实际需求,明确绿色诊断的范围边界和深度要求。绿色诊断的范围边界原则上应覆盖园区全部批复范围,或园区管理部门实际管辖范围,如只涉及部分区域需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绿色诊断按深度要求可以只完成本指南提出的通用基础诊断,也可以结合园区产业特点进一步对特定产业集群、特定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能源投入、环境排放等开展专项诊断。如需开展专项诊断,由服务商与接受诊断的园区协商确定。
(二)组建诊断工作组
根据园区规模、主导产业及诊断任务情况,配备相关专家,组建诊断工作组,填写《绿色诊断工作组成员表》(见附件1-1扉页)。工作组成员不应少于5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低碳、生命周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或主导过绿色制造相关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诊断工作组应包括至少一名园区相关工作负责人。
(三)确定诊断依据
根据园区特点及诊断任务情况,确定诊断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污染排放和清洁生产方面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用能和节能相关标准规范、用水和节水相关标准规范、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相关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发布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荐目录等。
(四)编制工作计划
诊断工作组根据诊断任务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编制绿色诊断工作计划,明确诊断服务的主要内容、任务分工及进度要求。
(五)提交保密承诺书
服务商在诊断工作开始前应向园区提交保密承诺书(附件2),承诺对园区各类文档、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企业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四、诊断实施阶段
(一)动员与对接
向园区宣贯绿色诊断服务对挖掘发展潜力、指导后续改造、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意义,传达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的自律要求。组织诊断工作组和企业进行对接,向加入诊断工作组的企业人员明确有关责任、部署工作任务。
(二)收集相关资料
根据诊断任务及工作计划,收集园区基本情况、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循环化水平等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园区地理位置、功能区划、占地面积和工业用地情况、管理模式、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现状,园区在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下一步园区在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水平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等情况。
(三)实施园区绿色诊断
1.工作组应赴园区现场开展诊断工作。现场诊断时间遵循效果优先原则,视实际需要而定,但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
2.工作组参照工信部《绿色园区评价要求》,对园区基本要求的符合性以及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核查。
3.工作组应核查园区是否在其他方面开展了具有示范意义的绿色制造相关工作,如园区开展水的梯级利用推广工作、建设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设施、开展氢能等低碳新能源的示范应用等。
五、报告提交编制阶段
诊断工作完成后,基于诊断结果分析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现状、潜力、存在问题,并提出改造建议,并参考附件2-1编制《北京市工业园区绿色诊断评估报告》。
(一)汇总诊断结果
以文字、图表等形式汇总园区合规性、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绿色低碳发展信息及数据结果。其中《工业园区绿色诊断基础性要求诊断表》(附件2-1-1)和《工业园区绿色诊断评价表》为必填项(见附件2-1-2)。
(二)分析绿色化提升潜力
基于绿色诊断结果,采用标准比对法、先进对照法、问题切入法、专家经验法等方法,客观评价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总体水平,针对园区能耗、物耗、污染排放、碳排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产业布局、产业链、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废弃物等方面全面分析改造提升潜力。
(三)提出绿色化改造建议
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参考国家和本市绿色低碳产品、工艺、设备推荐目录,以及其他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系统优化、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绿色化改造提升建议,对各项改造措施的预期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绿色化改造提升建议应参照附件2-1-3的格式汇总,如有其他需说明事项,可另附页。
(四)向园区反馈诊断情况
工作组向被诊断园区式通报诊断评估报告内容,就报告内容与园区开展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反馈被诊断园区。被诊断园区出具《绿色诊断评估工作确认单》(模板见附件2-3)和《绿色诊断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表》(模板见附件2-4)。
(五)提交诊断报告
诊断完成后,服务商按要求将诊断评估报告和其他诊断评估服务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相关区经信部门。
六、后续跟踪服务
服务商应对被诊断园区后续绿色低碳发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在诊断完成一年后向市区经信部门反馈绿色化改造建议采纳情况、被诊断园区绿色化改造措施落实情况及园区下一步提升计划。鼓励服务商结合绿色诊断工作,同时为园区义务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第三方评价服务。
附件:2-1.北京市工业园区绿色诊断评估报告(模板)
2-2.保密承诺书(模板)
2-3.绿色诊断评估工作确认单(模板)
2-4.绿色诊断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表(模板)
附件2-1
北京市工业园区绿色诊断评估报告
园 区 名 称:
绿色诊断服务商名称:
20 年 月 日
基本信息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 |||
园区名称 | |||
园区管理机构名称 | |||
园区级别 | □国家级 □市级 □其他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人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件 | 传真 | ||
二、服务商信息 | |||
服务商名称 | |||
服务商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代表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报告编制负责人 | 负责人电话 | ||
报告审核人 | 审核人电话 | ||
本机构承诺,已对该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进行了诊断,材料真实有效,绿色诊断服务流程规范完整,结论客观公正。诊断评估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本机构愿承担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绿色诊断工作组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绿色诊断工作分工 | 职称 | 从事专业 |
专家成员 | ||||
1 | ||||
2 | ||||
3 | ||||
4 | ||||
…… | ||||
园区工作人员 | ||||
1 | ||||
…… |
绿色诊断评估报告(格式)
一、概述
1.介绍绿色诊断评估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2.概述被诊断工业园区的基本信息、功能区划、产业发展现状等。
二、诊断评估过程和方法
主要介绍诊断评估的组织安排、资料审核情况、现场诊断评估情况、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三、诊断评估内容
服务商应按以下内容对园区进行诊断:
1.核查园区绿色诊断基础性要求的符合情况;
2.核查园区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情况;
3.对园区在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方面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已开展的重点工作、已实施的重大项目和取得的主要成绩等方面进行描述;
4.对园区绿色发展存在问题进行描述。
四、诊断评估结论
总结园区近三年(含诊断当年)在管理体系、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碳减排等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工作亮点,分析存在问题,对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进行整体评估,并给出诊断评分。说明附件2-1-1各诊断指标符合性情况,并分析附件2-1-2各项指标数值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五、建议
提出园区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水平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和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建议(附件2-1-3)。
六、参考文件
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附件2-1-1和附件2-1-2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附件2-1-1
工业园区绿色诊断基础性要求诊断表
基本要求 | 是否符合 | 证明材料索引 |
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 ||
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 ||
园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
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 ||
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 ||
鼓励园区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园区能源监测管理平台。 | ||
鼓励园区建设并运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 |
附件2-1-2
工业园区绿色诊断评价表
第1年( 年)指标数据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单位 | 指标数据 | 证明材料索引 |
能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
资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基础设施 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
产业 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
生态环境 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
运行管理 绿色指标 (MG) | 29 | 园区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
30 | 编制园区绿色发展规划 | - | |||
31 | 园区绿色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第2年( 年)指标数据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单位 | 指标数据 | 评价情况说明 |
能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
资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基础设施 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
产业 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
生态环境 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
运行管理 绿色指标 (MG) | 29 | 园区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
30 | 编制园区绿色发展规划 | - | |||
31 | 园区绿色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第3年( 年)指标数据评价情况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单位 | 指标数据 | 评价情况说明 |
能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EG) | 1 | 能源产出率 | 万元/tce | ||
2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
3 | 清洁能源使用率 | % | |||
资源利用 绿色化指标 (RG) | 4 | 水资源产出率 | 元/m3 | ||
5 | 土地资源产出率 | 亿元/km2 | |||
6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
7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
8 | 中水回用率 | % | |||
9 | 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0 | 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11 |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 | |||
基础设施 绿色指标 (IG) | 12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 | ||
13 | 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4 | 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 % | |||
15 | 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 | % | |||
16 | 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 % | |||
产业 绿色指标 (CG) | 17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
18 | 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园区工业增加值比例 | % | |||
19 | 人均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人 | |||
20 | 现代服务业比例 | % | |||
生态环境 绿色指标 (HG) | 21 | 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 | % | ||
2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消减率 | % | |||
23 |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
24 | 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 - | |||
25 | 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26 | 绿化覆盖率 | % | |||
27 | 道路遮荫比例 | % | |||
28 | 露天停车场遮荫比例 | % | |||
运行管理 绿色指标 (MG) | 29 | 园区绿色标准体系完善程度 | - | ||
30 | 编制园区绿色发展规划 | - | |||
31 | 园区绿色信息平台完善程度 | - |
注:1.单项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120分。
2.年份1至年份3原则上为绿色诊断实施年份的前三年。
附件2-1-3
绿色化改造提升建议表
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预期实施效果 | 备注 |
填表说明:园区近期如对该项目有实施意愿,请在备注栏中填写拟实施的时间。备注中请一并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2
保密承诺书
本单位为XXX(园区名称)开展绿色诊断工作,根据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知悉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被诊断园区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录音存储、复制园区未对外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违规留存相关的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本项目所接触和知悉的秘密信息以及相关内容。
五、不与其他人相互串通谎报、瞒报相关关键数据,不从事恶意破坏项目有序运行,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一切行为。
六、不采取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不隐瞒事实真相,不恶意篡改数据。
七、未经园区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和涉密的任何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该承诺书一式肆份,服务商、园区及市区主管部门各一份)
诊断服务商(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3
绿色诊断评估工作确认单
XXXX(绿色诊断服务商名称)为本单位提供了绿色诊断服务,于202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展了现场诊断,202X年X月X日向我单位提交了绿色诊断评估报告,202X年X月X日召开了诊断工作报告会。诊断期间,XXXX(绿色诊断服务商名称)严格遵守《北京市绿色诊断评估工作规则(2023年版)》的相关要求,且未向本单位收取任何诊断服务相关费用。
XXXX(绿色诊断服务商名称)同时向本单位提供了绿色工业园区第三方评估服务,且未向本单位收取评估费用。(如绿色诊断服务商未提供相关服务,本段删除)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4
绿色诊断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表
被诊断园区名称(加盖公章) | |||
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 | 签字: 日期: | ||
绿色诊断服务商名称 | |||
对服务商提供的绿色诊断评估服务的评价(请用“√”标出) | |||
非常满意( ) | 满意( ) | 一般( ) | 不满意( ) |
对诊断服务商开展绿色诊断评估工作的具体评价和建议:(选填,可另附页) | |||
对绿色诊断评估工作的建议:(选填,可另附页) | |||
园区后续绿色化改造的意愿、困难和建议:(选填,可另附页) | |||
区级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审核日期: |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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