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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印发,将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发布时间:2024-09-20 09:33:54浏览次数: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 年)》,其目的是借助重大应用场景的牵引、技术突破的核心力量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的保障,加速培育重点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本市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这一方案中,将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展,打造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坚决阻止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的盲目开展,把碳排放评价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 在能源领域,全面开展“光伏 +”工程,到 2027 年,市内光伏装机容量要达到 450 万千瓦。推动杭州湾等区域的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投运,启动首批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推进漕泾、外高桥扩容量替代等项目建设,并预留碳捕集接口和场地。推进煤电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使灵活性改造和升级替代机组的调峰深度达到 70%以上。加大市外清洁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快市外清洁电源基地建设,构建“七交五直”对外输电通道。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 V2G 技术发展,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到 2025 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 5%。这一系列行动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海洋局以及各区负责。 工业领域方面,推动宝武集团上海基地的重点工序能效达到示范标杆水平,进行余热余能的资源化利用,对生产工艺和重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每年实现 1%的节能量。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增加废钢资源的利用力度。到 2025 年,废钢比要达到 15%以上;具备减碳 30%的技术能力,吨钢碳排放强度较 2020 年降低 5%左右。加大高能效变压器用取向硅钢等高性能钢材的开发和生产力度,实现高等级绿色低碳产品的规模化供应。持续推进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的整体转型。实施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等技术改造,推进系统节能与能量集成优化,每年实现 1%的节能量,推动原油加工、乙烯等重点产品的单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的高效利用。在上海化工区建设以碳中和关键新材料等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开展能效诊断、能源审计,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责任单位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化工区管委会以及相关区。 交通领域,优化公交线网的功能结构,加强轨交与公交的两网融合。结合城市更新和“十五分钟生活圈”打造便捷舒适的道路慢行交通体系,提升人行道设施品质,优化步行通行环境。到 2027 年,中心城区的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要达到 75%以上。加快城市公共领域用车的全面电动化,到 2025 年,公交、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市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的电动化发展,到 2027 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 50%。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卡车等的应用。推进江海直达、内河集装箱运输,打造临港多式联运中心,到 2027 年,海铁联运集疏运量达到 100 万标准箱左右,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提高到 52%以上。淘汰老旧飞机和船舶,提高机身和船体构型、动力系统等的节能降碳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的能效。推动内河船舶电动化应用,鼓励新增轮渡、黄浦江游船等内河船舶采用电力驱动。推动航空和远洋航运使用绿色替代燃料,到 2027 年,本市远洋船舶绿色甲醇消费量达到 10 万吨以上,航空公司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量达到 1 万吨以上。推进绿色机场、绿色港口建设,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场内设备和车辆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到 2027 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这些工作由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上海海事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以及各区负责。 建筑领域,结合五个新城建设、城市更新等,进行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储能、建筑高效电气化替代等关键技术的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大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在确保“十四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000 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 2027 年再完成 2000 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到 2027 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 2000 万平方米。推行建筑“光伏 +”应用,到 2027 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 50%以上。建设本市建筑能源和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到 2027 年,纳入分项计量和在线监测的公共建筑面积达到 1.2 亿平方米。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鼓励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率先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的近零能耗、零碳创新示范。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住宅,推进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再生利用。鼓励研发减碳、固碳等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高性能建材产品应用。加快推广液冷、冷热通道隔离等数据中心高效节能技术,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控制在 1.25 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PUE 不高于 1.4。责任单位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以及相关区。 在循环经济领域,完善“4+X”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老港、宝山、杭州湾北岸、临港四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安排 1%产业用地用于支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场所、设施布局,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力争达到 1000 万吨/年左右。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全市固体废弃物实现近零填埋。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扩大区级园区覆盖面。推进一批“无废园区”和“无废细胞”建设。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二手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建设集中大型“跳蚤市场”不低于 2 个/百万人。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业。建设上海市循环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废弃物、再生资源监测分析。责任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以及各区。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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