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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