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未能通过碳排放报告核查,在政策层面可能面临以下处罚或限制:
- 罚款:若企业未按照规定统计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或编制的年度排放报告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以及在编制过程中篡改、伪造数据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 万元的,处 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核减配额: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将按照 50% 以上 100% 以下的比例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 责令停产整治:若企业拒不改正上述违规行为,还可能被责令停产整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修改完善意见,若企业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 信用记录受损:企业的此类违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相关信用体系中,影响其在社会和市场中的信誉评级,进而影响其与合作伙伴、金融机构等的合作关系和融资能力。
- 公开曝光: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对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秉持 “零容忍” 态度,对于未通过核查且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可能会公开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使其面临较大的舆论压力,损害企业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声誉.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