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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核查机构反馈疑问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5-01-02 11:04:57浏览次数:
当企业向核查机构反馈对碳排放核查结果的疑问时,应提供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资料,以便核查机构快速定位问题、准确评估并有效解决。以下是各类所需资料的详细说明:

1. 碳排放核算相关资料


  • 企业内部核算报告:提供企业自行完成的碳排放核算报告,详细展示企业核算的全过程,包括核算边界的确定、采用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及各项参数的取值依据。这有助于核查机构将企业核算与自身核查过程进行对比,明确差异所在。例如,若企业采用了行业内认可但与核查机构略有不同的核算方法,通过报告可清晰呈现分歧点。
  • 基础数据台账:涵盖能源消耗、生产活动水平、排放因子等相关数据的原始记录台账。如能源采购发票、能源计量表读数记录、生产设备运行时间记录、产品产量统计报表等。这些原始数据是核算的基础,能直观反映企业实际运营情况,辅助核查机构验证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例如,能源采购发票可证实企业能源消耗数据的来源,生产设备运行时间记录能为碳排放计算提供关键的活动水平数据。
  • 排放因子选用依据:若企业对核查机构使用的排放因子存疑,应提供自身选用排放因子的依据,如相关行业研究报告、权威机构发布的排放因子数据、企业针对特定生产工艺实测的排放因子及其测定方法与报告等。通过展示这些依据,促使核查机构重新审视排放因子的合理性。

2. 与核查过程相关的资料


  • 核查沟通记录:整理与核查机构在核查过程中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邮件、会议纪要、现场交流记录等。这些记录能反映核查过程中双方讨论的关键问题、核查机构提出的要求及企业的反馈,有助于核查机构回顾核查流程,发现可能存在的误解或沟通不畅之处。例如,邮件中若对某一数据的解释存在分歧,可通过此记录追溯问题源头。
  • 现场核查资料副本:保留核查机构现场核查时收集的资料副本,如设备清单、工艺流程文件、监测设备校准证书等。这些资料可辅助企业说明自身提供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方便核查机构再次核对现场获取信息的真实性与适用性。例如,若企业认为核查机构对某设备的碳排放核算有误,可依据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详细说明。
  • 核查工作底稿(若有):若企业在核查过程中自行编制了工作底稿,记录了对核查数据的整理、分析及疑问点,可一并提供。这能让核查机构更深入了解企业对核查结果的思考过程,加快问题解决速度。

3. 支持企业观点的补充资料


  • 行业参考案例:收集同行业类似企业的碳排放核查结果或相关案例资料,尤其是与本企业生产规模、工艺相近的企业。若这些案例与本企业核查结果存在显著差异,可作为参考依据,说明本企业核查结果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例如,同行业企业采用相似工艺,但其碳排放强度远低于本企业核查结果,通过对比可促使核查机构重新评估。
  • 专家意见或技术支持文件:如有行业专家对企业碳排放核算或核查结果的意见,或相关技术研究机构出具的支持企业观点的文件,可提供给核查机构。专家的专业见解和技术支持文件能增强企业观点的说服力,为核查机构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例如,专家对某一复杂生产工艺碳排放核算的建议,可帮助核查机构重新审视该部分的核查结果。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