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 日,江西省公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其中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这一举措,犹如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天平上,精准添加了绿色砝码,对推动全省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江西省在绿色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步。按照国家重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方法和准入水平,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上为项目的碳排放 “量体裁衣”。通过这种方式,深入分析评估新上项目对全省及所在设区市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的影响。例如,对于一个计划上马的大型化工项目,在进行综合评价时,会详细考量其生产工艺、能源使用种类及用量等因素,以此判断该项目对当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影响,确保项目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与碳排放双控目标背道而驰。
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更是进一步强化了对项目碳排放的全面考量。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水平进行预测和评价,使项目在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到碳排放因素。同时,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实现污染治理与碳排放降低的同步推进。这意味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仅要减少常规污染物的排放,还要注重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以达到环境效益的最大化。比如,在某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不仅要评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废水等污染物,还要对建筑运营阶段的能源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进行预测和评价,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节能设备等措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
探索对高碳强度项目和低碳强度项目实行差别化的碳排放管控政策,是江西省推动绿色发展的又一创新举措。这一政策旨在引导碳排放指标向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高质量项目流动,犹如一只 “无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关键作用。对于高碳强度项目,采取更为严格的碳排放管控措施,提高准入门槛,促使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改进生产技术,降低碳排放。而对于低碳强度项目,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其发展壮大。例如,在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低碳强度项目予以倾斜,使有限的碳排放指标能够优先分配给那些对环境友好、经济效益高的项目。
这种差别化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单位碳排放产出效益。以某地区为例,在差别化政策引导下,原本计划投资高碳强度制造业项目的企业,为了获得碳排放指标,可能会调整投资方向,选择研发投入高、碳排放低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这样一来,不仅降低了区域整体碳排放,还提升了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江西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通过完善评价制度和实行差别化政策,为新上项目树立了绿色标杆,引导资源向低碳领域集聚,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体现了江西省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积极态度,更展示了其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上的坚定决心。
来源: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