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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5年将加大节能降碳力度,推动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升级

发布时间:2025-01-17 15:48:23浏览次数:

1 月 16 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 2024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的相关报告。
回顾 2024 年,辽宁省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成果显著。一方面,将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纳入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畴,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扶持。同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 2023 - 2025 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强化全省塑料污染的全链条管控。另一方面,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协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布 2024 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并且助力沈阳市成功获批国家推进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展望 2025 年,辽宁省将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持续发力。在节能降碳工作上,加快构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着重提升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碳排放核算能力,探索设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引导碳排放指标向碳生产力高的优质项目倾斜。严格执行节能监察制度,积极开展能效诊断,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档案,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的储备力度。
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领域,辽宁省将指导推动 16 个园区深入贯彻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大宗固体废弃物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等重点工作的统筹推进,凝聚部门合力。通过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推动沈阳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的建设工作。
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组织抚顺市、鞍山市开展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评估,指导推进试点建设,切实提高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调度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继续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全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力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现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优化能耗“双控”管理。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严把新上项目能效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全省能耗强度稳步降低。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开展节能监察和能效诊断,深入摸排主要用能设备情况,形成《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节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严把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过剩产能,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三)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梳理形成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企业名录台账,持续推动提升全省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核准一批铁路专用线项目。

(四)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全省清洁能源装机达到4216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装机达到2969万千瓦、核电总装机达668万千瓦。持续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857万千瓦。“十四五”以来核准500千伏电网项目23个。

(五)持续推动散煤治理。会同省直6部门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散煤治理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开展各市2023年散煤治理完成情况调研和督导考核,强化跟踪督导问效。召开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工作电源保障推进会议,推动沈阳、鞍山、抚顺等8市散煤治理用户有序供电,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六)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辽宁省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印发《辽宁省推进废弃汽车治理若干措施》,建立健全废弃汽车长效治理机制。建立辽宁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动全省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推动沈阳市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会同省直8部门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推进全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组织本溪、铁岭、抚顺、阜新、朝阳等5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开展年度建设情况评估。

(七)持续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将国家批复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纳入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强化全省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推动沈阳市获批国家推进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八)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设立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告专栏,及时将生态环境部门推送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并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工作力度。逐步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重点领域和行业碳排放核算能力提升,探索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引导碳排放指标要素优先向碳生产力强的优质项目流动。严格落实节能监察制度,积极开展能效诊断,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加强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

(二)持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坚决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加大“两新”“两重”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谋划储备,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重要抓手,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核准程序,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着力提升能源清洁供给和高效利用水平。全力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发展壮大氢能产业集群,稳步推进徐大堡核电、庄河核电加快前期工作建设,有序推进朝阳、兴城、大雅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深入推动燃煤机组节能改造,支持沈阳、大连先进储能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

(五)深入推进散煤治理。指导各市科学制定2025年散煤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六)强化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指导推动16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大宗固体废弃物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进一步形成部门合力。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沈阳市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

(七)完善绿色消费价格政策。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对煤改电项目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煤改电供暖用电成本。

(八)持续推动环境污染治理。组织抚顺市、鞍山市开展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评估,指导推动试点建设,切实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适时调度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九)持续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归集共享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