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工作框架下,造纸行业碳排放数据核查有着明确的时间安排。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做好 2023—2025 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造纸企业,需纳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 。
核查频率一般为每年一次。具体而言,每年 3 月 31 日前,重点造纸企业需编制并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报送其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支撑材料。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则参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通过管理平台填写核查报告,并将核查数据汇总表确认盖章后报送相关部门,且需在每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对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 。
这种核查频率设定,既能保证对造纸企业碳排放数据的动态跟踪,及时掌握企业碳排放情况,也给予企业相对充足的时间进行数据整理、报告编制以及应对核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有利于推动全国碳市场的规范建设与有序发展 。通过每年定期的核查,能促使造纸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碳排放管理体系,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进而助力整个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