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CBAM 过渡期实施条例,2024 年12 月31 日之前,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报告:(1)根据新方法(欧盟碳关税方法)进行全面报告。(2)基于等效方法的报告:a.该设施所在地区的碳定价方案;或b.该设施所在地的强制性排放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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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渡期,所有的产品都需要监测报告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但因为欧盟已经对钢铁、铝、氢采取财政措施补偿电价(间接排放的碳成本),所以在碳关税初期不考虑对这些商品的间接排放征税。在过渡阶段,欧盟将采集数据以进一步规定间接排放的计算方法论。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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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BAM 过渡期实施条例第 4 条,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商品的特定隐含碳排放量:(1)基于计算的方法:根据测量系统获得的活动数据和实验室分析或标准值得出的计算因子,确定源流的排放量;(2)基于测量的方法:通过连续测量烟气中相关温室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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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特定隐含碳排放(Specific Embedded Emissions)是指每吨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量。简单商品的隐含碳排放(EmbeddedEmissions)等于生产过程的归因排放,而复杂商品的隐含碳排放还需要加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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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法案将各类商品划分为“简单商品”和“复杂商品”两类,简单商品就是指产品所用的原辅料中没有被碳关税覆盖的产品;复杂商品是指由其他碳关税产品生产的产品,即有原辅料在碳关税覆盖的产品范围内,该原辅料被称为“相关前体材料”。来源:外贸司推荐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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