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间暂时没有核查义务;但在碳关税正式起征后,碳核算将需要通过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核查才能作为清缴依据,欧盟暂未公布核查机构评估细则及合格的认证机构名单。来源:外贸司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我国以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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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扣,根据碳关税法案第 9 条规定,如果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隐含排放量对应的碳价,碳关税申报人可以在申报时减少清缴的碳关税证书数量,并特别强调,仅在碳价在原产国有效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主张碳价抵扣。原产国有效支付的碳价应当考虑退税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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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BAM 过渡期实施条例,2024 年12 月31 日之前,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报告:(1)根据新方法(欧盟碳关税方法)进行全面报告。(2)基于等效方法的报告:a.该设施所在地区的碳定价方案;或b.该设施所在地的强制性排放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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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渡期,所有的产品都需要监测报告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但因为欧盟已经对钢铁、铝、氢采取财政措施补偿电价(间接排放的碳成本),所以在碳关税初期不考虑对这些商品的间接排放征税。在过渡阶段,欧盟将采集数据以进一步规定间接排放的计算方法论。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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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CBAM 过渡期实施条例第 4 条,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商品的特定隐含碳排放量:(1)基于计算的方法:根据测量系统获得的活动数据和实验室分析或标准值得出的计算因子,确定源流的排放量;(2)基于测量的方法:通过连续测量烟气中相关温室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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