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对于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助力产业绿色转型意义重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发布并实施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作为我国首个系统性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文件,备受各界关注。以下将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析。
一、适用范围明确界定
该规则主要适用于国家认监委统一发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对于其他产品的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虽非强制适用,但也可参照执行。这里所提及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是基于产品碳足迹量化,由认证机构来证实产品碳足迹量化情况以及产品一致性符合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且产品能够实现持续的自主温室气体减排和 / 或清除增加的一种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同时,由于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技术以及产业政策等因素不断变化,该规则的适用范围会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适时调整 。
二、认证机构能力要求严格
- 契合政策导向: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必须紧密围绕我国碳达峰碳中和 “1+N” 政策体系,以及产业链、供应链低碳化转型需求,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作为核心目标,同时要确保认证活动不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
- 资质与经验兼备:认证机构需要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相应领域的产品认证资质,并且取得从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试点资格。这意味着认证机构不仅要有常规产品认证的基础,还需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方面获得专门认可 。
- 完善管理制度:要建立并有效实施符合 GB/T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的管理制度,同时要满足 GB/T 27029《合格评定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通过这些标准的落实,保障认证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认证流程科学严谨 。
- 专业人员配备:具备 10 名(含)以上具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能力的专职认证人员,且这些专职认证人员应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应领域产品碳足迹专业工作经历。例如实质参与相应领域产品碳足迹科研课题、标准制 / 修订、排放因子数据库研究、量化与核查、结果评价或报告编写等工作经历,都可算入其中 。
三、认证人员基本能力要求清晰
- 遵守法规:认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认证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
- 专业注册资格: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检查员需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这是对其专业能力的权威认可 。
- 持续工作能力:认证人员要持续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适宜能力,对认证活动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坚决杜绝出现任何影响认证公正性的行为 。
四、认证模式与单元划分科学合理
- 认证模式:采用 “初始检查 + 产品碳足迹核查 + 获证后监督” 的认证模式。初始检查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体系以及生产过程等;产品碳足迹核查则专注于对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碳足迹进行量化核算;获证后监督确保企业在获得认证后持续保持符合认证要求的状态 。
- 认证单元划分:一般以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同一规格型号作为一个单元委托认证。若生产场地不同,则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具体产品认证单元划分会结合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功能单位 / 声明单位,在专用实施规则中另行规定。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会在认证证书或附件中予以明确界定 。
五、认证程序严谨规范
- 认证委托: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需满足多项条件,如取得法人资格、获得相应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时)、建立并运行符合要求的管理制度满三个月且有相关数据信息、未被责令停业整顿、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一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撤销认证证书等。同时,认证委托人要向认证机构提交包含认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关系证明、产品工艺流程图、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等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
- 受理:认证机构收到委托文件后,会对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决定是否接受委托。若接受委托,则会与认证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
- 认证策划:认证机构将根据委托情况,为认证委托人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认证目的、范围、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关键信息,并选派有资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确保后续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
- 文件评审:检查组对认证委托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与认证要求的符合性,为现场检查提供基础和方向 。
- 现场检查:检查组前往生产现场,对企业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核实企业实际情况与文件资料的一致性,查找可能存在的不符合项 。
- 产品碳足迹核查:运用专业的方法和工具,对产品在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及废弃处理等全生命周期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核算,确定产品的碳足迹数值 。
- 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综合文件评审、现场检查以及产品碳足迹核查的结果,对认证委托人是否符合认证要求进行全面评价。若符合要求,则批准颁发认证证书;若不符合要求,则要求认证委托人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评价 。
六、获证后监督、证书与标识等规定全面
- 获证后监督:认证机构会定期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产品碳足迹持续合规情况等。若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项,将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能撤销认证证书 。
- 认证证书与标识:对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编号规则、有效期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中国产品碳足迹标识的样式、使用规范等作出详细说明。中国产品碳足迹标识主体采用绿色调,通过 “脚印” 图案展现碳足迹概念,并以数字格式呈现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方便消费者直观获取产品碳排放信息 。
- 收费:规定认证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收取认证费用,不得乱收费 。
- 信息报送与公开:认证机构需按要求向国家认监委报送认证活动相关信息,同时要将认证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
- 认证责任:明确认证机构对认证活动及其结果负责,认证委托人对所提供文件、资料及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出现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方责任 。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细致规定,构建起了一套完整、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为我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将有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