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体系中,交易主体(包括卖方与买方)不允许开设多个绿证账户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明确规定,交易主体应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建立唯一的实名绿证账户,用于参与绿证核发和交易,并记载其持有的绿证情况。这一规则适用于境内所有参与绿证相关活动的主体,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卖方,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等买方 。
从账户开设流程来看,卖方作为已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需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方可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注册绿证账户,注册信息自动同步至各绿证交易平台。而买方既可以选择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直接注册绿证账户,也能通过任一绿证交易平台提供注册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会自动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进而生成唯一的绿证账户 。省级专用账户则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统一分配,由各省级发改、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同样遵循唯一性原则 。
唯一性原则对于保障绿证交易的规范性和数据准确性至关重要。若交易主体能够开设多个账户,将导致绿证持有情况和交易流向难以准确统计。例如,某发电企业若有多个账户,其出售绿证的电量来源和交易记录会变得错综复杂,监管部门难以核实其真实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以及绿证交易是否合规。在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时,多账户情况会使数据出现偏差,无法准确衡量各地区、各主体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贡献,进而影响国家对能源结构调整和 “双碳” 目标推进情况的判断 。
唯一性原则能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实名且唯一的账户与交易主体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认可的身份证明编号一一对应,形成了可靠的追溯链条。在绿证交易中,若出现违规操作,如虚假交易、欺诈行为等,监管部门可通过唯一账户迅速锁定责任主体,避免交易主体利用多账户逃避监管和责任追究。例如,在绿证价格波动较大时,个别主体可能企图通过多账户操纵市场价格,而唯一账户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此类行为的发生 。
从绿证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唯一账户制度有助于构建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所有交易主体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唯一账户参与绿证的核发与交易,使得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无论是大型能源企业还是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都遵循相同的账户管理规则,减少了因账户管理混乱可能带来的不公平竞争因素,促进绿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
无论是从绿证体系的制度规范,还是从实际操作中的数据统计、风险防范以及市场发展需求等角度出发,交易主体均不被允许开设多个绿证账户,唯一账户制度是保障绿证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石 。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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