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5 日下午,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闭幕,会议现场,《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表决通过。这是全国首部以 “生态文明之都” 建设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在超大城市绿色治理领域踏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条例》共 11 章 92 条,涵盖了空间布局、绿色发展、环境改善、生态提升、宜居城乡、生态文化、智慧治理、保障措施等多个关键领域。在全面调研并总结《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条例》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将实践中切实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固化,并与正在征求意见中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衔接。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将碳足迹管理、生态碳汇等 “双碳” 目标写入地方法规。与此同时,《条例》还提出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个人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科技研究和创新,强化基础研究,加快关键绿色技术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从产业生态链角度来说,《条例》清晰地规定了从基于绿色产业链、交通电气化、秸秆资源化等污染与碳排放的源头减排,到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体系、城市绿地规划等碳吸收与污染物吸附技术,再到已污染环境的高效协同治理,形成了环境生态链的 “减排 - 监测 - 控制 - 治理” 全要素链条。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写入了 “数字治理体系”“宁静小区建设” 等诸多创新理念。
本次立法立足市情民意,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个渠道,向社会各界、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开展多轮征求意见,《条例》制定历时一年多,征集各方意见建议 600 余条,修改 80 余稿。据悉,该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抓好落实,也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同擦亮‘生态文明之都’这张金名片。”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马利阳表示。
《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的通过,不仅为杭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 “杭州方案”。未来,杭州将以《条例》为指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 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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