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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 “十四五” 第三批 15 万千瓦风电项目竞配补充公告:储能比例不低于 10% 成硬性门槛

发布时间:2025-05-30 14:17:26浏览次数:

5 月 29 日,陇南市发展改革委发布 “十四五” 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明确 15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配置规则与储能要求,推动新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核心15 万千瓦风电指标,是陇南市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在配套储能方面,公告提出刚性配储要求
  1. 储能规模底线项目需配置不低于自身规模 10% 的新增储能(即至少 1.5 万千瓦储能容量);
  1. 放电时长要求储能系统放电时长不得少于 2 小时,以保障电力调节能力;
  1. 模式创新引导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模式,通过集中建设、共享使用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单个项目成本,提升储能设施利用率;
  1. 刚性约束机制:储能比例未达最低要求的企业不得参与竞配,凸显配储在项目准入中的 “一票否决” 作用。
这一政策通过明确配储标准与激励机制,旨在解决新能源发电波动性问题,增强电网稳定性,同时推动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对申报企业而言,需在技术方案、成本控制与模式创新上同步发力,以满足竞配条件。此次补充公告的发布,为陇南市风电项目落地设定了清晰规则,也为后续新能源项目开发提供了可参考的配储范式,助力构建 “新能源 + 储能” 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原文如下:

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

因礼县罗坝镇、宕昌县庞家乡、西和县十里镇5万千瓦等3个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未能按照《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要求如期开工建设,为加快推进全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收回15万千瓦建设指标并重新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竞配范围: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支持在我市发展现代中医药、生物制药、新型储能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支持对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2.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指标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3.竞配方式:按照《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截止后由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投资主体。

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2025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有实质性进展,2026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将项目单位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收回项目竞配指标。

5.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竞配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分为保障部分和参与市场化交易部分。保障部分根据国家政策落实,市场化交易部分执行市场化并网项目适用的保障政策。

6.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7.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建成全容量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也不得倒卖指标。

二、申报投资主体资格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必须承担实际出资义务。

3.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自取消参评资格当年起,3年内不得参与陇南新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

4.2020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5.2020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陇南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6.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申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三、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统办4号楼地震大厦10楼1019室。

2.申报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印证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须按照申报文件的要求密封送达,不接受任何通过电邮或电子版形式的申报文件,所有文件递交不予退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公告发布媒介

1.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ongnan.gov.cn/) ;

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不予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名  称: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统办4号楼地震大厦10楼1019室

联系人:龙 飞

电  话:0939-8212379

来源:陇南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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