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8 日,呼伦贝尔市发布《呼伦贝尔市 2025 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围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从布局规划、项目管理、建设监管等多维度提出具体要求,旨在推动分布式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优化地区能源结构。
在布局原则与项目规划上,方案遵循 “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 原则,结合地方电力消纳情况,将项目规划于用电负荷内部或周边,以减少电力输送距离与损耗。这一布局思路既契合能源高效利用需求,也能充分发挥分布式能源灵活、便捷的优势,提升能源供给效率。
项目选址方面,分散式风电项目有着严格规定。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同时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涉及林地、草地等用地时,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此外,项目选址还需结合当地负荷及电网接入条件,合理分散布局,杜绝多个项目集中布设或通过 “打包分布” 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的现象,保障选址科学性与规范性。
技术服务与接入标准上,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按 “接入就近、控制容量、确保安全” 原则,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技术服务。项目接入严格控制不向 110 千伏(66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侧送电,且每个项目仅设 1 个并网点。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优先满足自发自用需求,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90%,以提高能源就地消纳水平,减少对大电网的依赖。
容量限制上,方案针对不同类型项目作出明确规定。分散式风电容量原则上不超 50 兆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超 6 兆瓦;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 35 千伏时,总装机容量不超 20 兆瓦,电压等级为 110 千伏(66 千伏)时,不超 50 兆瓦。接入上限依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确定,同时统筹各电压等级接入总容量,避免电网资源重复建设,保障电网运行稳定性与经济性。
建设管理方面,市能源局依据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提供的本地电网接入容量和电力消纳空间,科学安排每季度建设规模,并按季度组织项目竞争性配置。在时间节点管控上,自项目批复起,若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 4 个月内未完成核准(备案)手续、10 个月内未开工建设、18 个月内未建成,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建设资格,指标纳入下一季度竞配,以此督促项目高效推进。各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需指导项目单位落实建设条件,加强选址布局监管,严格审核项目是否符合 “就地、就近、就负荷” 开发原则,防止企业以分布式名义开展集中式项目开发,并结合方案与核准(备案)文件,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该方案通过多维度、全流程的规范管理,为呼伦贝尔市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助力地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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