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6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旨在完善当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该细则覆盖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全流程,涉及重点排放单位管理、配额管理、交易实施、报告核查、配额履约等关键环节,并对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为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提供全面规范指引。
在重点排放单位筛选上,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严格的准入机制。通过整合统计、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名单,结合供电等单位提供的用能数据,综合评估企业碳排放水平和数据质量基础,确定筛查范围。在此基础上,组织企业开展年度碳排放量申报,并委托专业核查机构开展基准碳排放筛查。最终,依据申报和筛查结果,将基准碳排放筛查年份内,任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上,或符合其他规定的碳排放单位,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协同管理。
对于列入名单的重点排放单位,细则明确其需履行多项责任。不仅要按规定如实报告年度碳排放数据和生产活动产出数据,完成碳排放配额履约,还需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名单管理工作。此外,企业需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从内部管理层面推动节能减排,助力深圳实现碳排放控制目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全文如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我局参考国家和地方有关经验,结合深圳市管理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就《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5年7月6日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docx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6日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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