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江苏省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奖励工作的通知,为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提供了明确指引与激励。
通知明确了参评资格,凡使用江苏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的企业,均自动具备参评资格,无需单独申报,简化了企业参与流程,降低了参与门槛,便于更多企业积极投身其中。
在奖励机制方面,省级财政按照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实行定额奖励。每个产品或服务可获得的奖励不超过 5 万元,同一企业或单位的最高奖励则不超过 10 万元。这一奖励标准既为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提供了实质性的经济激励,又通过设置上限确保了奖励资金的合理分配与高效利用。
此外,通知明确了本轮奖励工作的时间要求,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0 日,且以认证机构通过平台上传认证证书的时间为准。企业需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认证流程并确保认证证书按时上传,以免错过奖励机会。
此次奖励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引导更多企业重视产品碳足迹管理,推动绿色低碳理念在生产经营中的深入践行,为江苏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注入动力。
具体如下: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