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关税(CBAM)逐步落地的背景下,出口企业需将碳评价纳入战略布局核心,通过全链条管理、数据能力建设与合规适配,降低贸易成本并提升竞争力,具体可从以下方面推进:
一、构建全生命周期碳核算体系,夯实数据基础
碳关税以产品碳足迹为征税依据,出口企业需率先建立覆盖 “摇篮到大门” 的碳核算机制。首先,明确核算边界,不仅包含生产环节(范围 1 和范围 2 排放),还需延伸至原材料采购、物流运输等范围 3 排放(如钢铁企业需核算铁矿石开采、焦炭运输的碳排放)。其次,采用国际认可的核算标准(如 ISO 14067、欧盟 CSRD 指令要求),确保数据与 CBAM 的计算方法兼容 —— 例如,欧盟 CBAM 对水泥、钢铁等产品的碳排放计算包含直接排放与外购能源间接排放,企业需针对性细化数据颗粒度。
同时,引入数字化工具提升数据可信度:通过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利用区块链技术存证排放信息,避免因数据溯源不足导致的碳足迹被高估。例如,某光伏企业为出口欧盟,部署了生产全流程碳排放监测系统,将硅料提纯、组件组装等环节的排放数据实时上传至第三方平台,核算结果获欧盟机构认可,有效降低了碳关税成本。
二、优化供应链碳管理,推动上下游协同减排
出口企业的碳评价表现高度依赖供应链,需建立 “低碳供应商准入机制”。一方面,对核心供应商提出碳排放量化要求,例如要求钢铁供应商提供产品碳足迹证书,优先选择采用绿电或氢能炼钢的合作方;另一方面,通过联合研发降低整体碳强度,如汽车出口企业与零部件供应商共同开发轻量化材料,减少整车生产的碳排放。
针对跨国供应链,需提前识别高碳环节并制定替代方案。例如,某电子企业发现其出口欧洲的产品中,东南亚某供应商的塑料部件碳足迹超标,遂推动该供应商改用再生塑料,并协助其建立碳核算体系,使整机组装的碳评价结果下降 15%,显著降低了 CBAM 税负。
三、布局低碳技术升级,积累减排信用
技术减排是提升碳评价的核心手段,企业需结合行业特性针对性投入。高耗能行业(如化工、冶金)可优先部署能效提升技术(如余热回收系统)和清洁能源替代(如光伏自发自用),快速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制造业可引入循环经济模式,通过产品设计优化(如模块化、易回收)减少全生命周期排放。
同时,主动参与碳减排项目,积累可用于抵消的信用。例如,出口企业投资林业碳汇或绿电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可按 CBAM 规则抵扣部分税费。某纺织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生物质能源项目,为其出口欧盟的面料产品提供了碳抵消额度,使碳关税成本降低 20%。
四、适配区域政策差异,动态调整合规策略
不同国家的碳关税规则存在差异,需针对性优化碳评价方案。例如,欧盟 CBAM 覆盖水泥、钢铁等 6 大行业,采用 “吨碳税额” 随时间递增机制;美国拟推出的 “清洁竞争法案” 则更关注产品的碳强度基准线。企业需建立政策跟踪机制,提前调整核算重点 —— 如对出口美国的铝制品,需重点对标其设定的行业碳强度阈值,确保产品碳评价结果达标。
此外,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低碳条款获得优惠。例如,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框架下,通过碳评价证明产品符合欧盟低碳标准的企业,可能享受关税减免或简化申报流程,需主动申请相关认证(如欧盟生态标签)。
五、培养碳管理能力,建立长效机制
出口企业需组建专业团队,涵盖碳核算、政策研究、供应链管理等领域,或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将碳绩效纳入管理层考核,推动各部门协同落实减排目标 —— 例如,生产部门负责能耗降低,采购部门聚焦低碳原料,市场部门则利用碳评价结果打造 “低碳产品” 品牌,提升终端市场竞争力。
针对中小企业,可借助行业协会搭建的共享平台,获取标准化核算工具和供应链碳数据,降低布局成本。例如,长三角地区的中小型电子企业通过行业联盟共享光伏电站,联合开展碳核算,整体提升了出口产品的碳评价水平。
综上,碳关税背景下的碳评价布局需 “数据先行、技术驱动、政策适配”,出口企业应尽早行动,将低碳转型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既满足合规要求,又通过碳竞争力开拓新的市场空间。随着 CBAM 覆盖范围扩大(预计 2026 年纳入化工、塑料等行业),提前完成布局的企业将在贸易竞争中占据先机。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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