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在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加快矿区新能源开发,构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调发展新格局,这对夯实能源供应基础、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
文件明确 7 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盘活矿区土地等资源,推动光伏风电在矿区落地;二是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减少传统高碳用能,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三是稳步推进矿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以可再生能源优化矿区供暖制冷方式,降低碳排放;四是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探索多元融合利用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五是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与新能源发展协同互促,促进煤炭产业与新能源在产业链各环节联动;六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为融合发展提供技术与人才支撑;七是加大政策协同支持力度,通过政策保障为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此指导意见从产业发展、用能替代、技术人才、政策支持等多维度发力,为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指明路径,助力能源行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具体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