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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分别竞价、独立出清 四川划定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范围与公平竞争机制

发布时间:2025-11-07 10:48:49浏览次数:
11 月 6 日,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 2025-2026 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竞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省内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改革的关键落地举措,为特定时段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划定竞价规则,进一步完善 “机制兜底 + 市场竞争” 的价格形成体系。
通知明确了清晰的竞价范围与分类规则。竞价主体涵盖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投产的全类型风电、光伏项目,包括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集中式风电,实行风电、光伏两类项目分别竞价、独立出清的模式,避免不同技术类型电源因成本差异导致的竞争失衡。这一分类施策方式,贴合四川新能源发展实际,为不同项目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在规模设定上,本次竞价呈现光伏主导的特点。预计总装机规模中,风电项目约 220 万千瓦,光伏项目达 1380 万千瓦,光伏装机占比超 86%,反映出四川在新能源开发中对光伏资源的重点布局。对应机制电量竞价规模分别为风电 8.8 亿千瓦时、光伏 41.4 亿千瓦时,机制电量作为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核心载体,其规模分配与装机预期形成合理匹配。
竞价细节与保障机制同步明确。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设为自身发电能力的 80%,既避免电量申报过度集中,又为项目留有余地;竞价价格区间限定在 0.2 元 / 千瓦时至 0.4012 元 / 千瓦时,其中上限与存量项目执行的燃煤基准价一致,兼顾成本回收与市场竞争效率。同时,机制电价执行期限长达 12 年,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预期,增强投资信心。
此次竞价通知的发布,是四川破解 “丰枯矛盾突出、新能源消纳波动大” 等难题的重要实践。通过市场化竞价倒逼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推动新能源产业从 “量变” 向 “质变” 转型,同时衔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在保障项目合理收益的基础上,加速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进程,为全国水电大省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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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