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发改运行〔2025〕1499号)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印发了《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的发展现状与潜力,进一步强化标杆水平引领作用和基准水平约束作用。
一、与时俱进,拓展重点领域范围
煤炭原料化、资源化发展,是构建多元高效的煤炭使用体系,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式。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现代煤化工技术和产业规模总体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以国家能源、中国石化等大型国有骨干企业作为重大项目研发和示范实施主体,与中科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清华大学等科研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开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技术,建成一批重大示范工程。《通知》在原有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既补充完善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等新指标要求,还新增了煤制天然气、煤制油两大重点领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煤炭的全链条清洁高效利用。
二、科学指导,优化提升指标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纵深推进新阶段,涌现出一批技术领先、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化示范煤矿;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升级改造完成阶段性任务,供电煤耗持续降低,供热能力显著增强,调峰能力稳步提升,打造了一批绿色低碳示范机组和典型技术应用标杆。为有效发挥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相关企业内生动力,《通知》参照最新的国内外先进水平以及相关现行政策、标准中先进能效指标值和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提高了煤炭洗选、燃煤发电、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等领域标杆水平取值;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国家政策文件明确的相关指标,优化了燃煤发电供电煤耗等基准水平。通过强化标杆水平引领作用和基准水平约束作用,为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评价提供了科学指导。
三、加强落实,推动改造升级项目
《通知》的目标是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和长远发展,对项目实施改造升级,以达到相关指标水平,其中“应提尽提”“坚决依法依规淘汰”等充分表明了《通知》的刚性要求。相比2022年版,《通知》在改造升级项目步骤和落实方面提出更高要求,除了要求各地应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以及年度计划外,还将有条件的存量项目也纳入“力争达到标杆水平”范畴,并提出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评价确保改造升级项目按期建设、按期投运、按期见效。
四、健全机制,强化配套支持力度
《通知》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非能源企业参与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创新成果推广应用。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展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发布及相关补贴奖励的逐步落实,数字化智能化煤质快检、平台交易等流通领域技术创新,将全面支撑相关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助力全国煤炭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通知》的更新实施,从双碳目标、国情实际和产业升级的新发展阶段出发推进更高水平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将有力推进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 冯升波,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王玥葳,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 冉哲)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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