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布了《工业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版)》,该办法自 2024 年 8 月 11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这一举措对于宁东基地的节能降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来源于宁东基地管委会的财政预算安排,每年原则上安排 5000 万元,用于支持节能降碳相关项目。办法对支持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必须是在宁东基地依法注册或纳入能耗“双控”管理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的企业或机构。同时,在申报政策奖补当年,这些企业或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且未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类项目。其一,是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和先进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对于年节约能源消费 2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照 200 元/吨标准煤给予补助。这将激励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例如,某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实现年节能量达到 3000 吨标准煤,那么按照补助标准,该企业将获得 60 万元的补助。此外,对于采用智能化手段开展节能降碳管理、建设智慧能源管控中心的项目,给予项目投资额 1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这有助于推动企业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能源管控水平。
其二,支持企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利用(CCUS/CCS)以及零碳示范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总投资的 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这对于推动企业积极探索碳减排的新技术和新模式,实现低碳甚至零碳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比如,一家企业投资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按照 30%的补助比例,可获得 900 万元的补助,这将大大减轻企业的投资压力,提高其开展此类项目的积极性。
其三,支持重大节能降碳项目前期工作。对于列入宁东基地节能降碳示范项目的,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全额补助,补助总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投资额的 5%,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这为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前期保障,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率。
此外,该办法还涵盖了多个其他方面的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优化提升,帮助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开展绿电、绿证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利用。支持落实《宁东基地节能减煤加氢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激励企业积极完成节能减煤加氢的任务。支持节能降碳重点领域能效提升,推动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能效改进。支持创建能效“领跑者”,树立行业节能标杆,引领企业提高能效水平。支持建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制造和产品的绿色化。支持使用高效节能装备,推动企业更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支持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节能降碳管理水平和能力。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出台的这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支持内容,将有力地推动基地内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促进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能源管理师(2024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布,该如何降本增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