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了《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规定,对于采用列入现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且能效为节能水平以上的工业设备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其中锅炉、电机、变压器会按照能效等级和容量分档给予资金补助,而《重点用能产品》中的其他工业设备则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 20%予以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 1000 万元。 对于总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节能量不低于 1000 吨标准煤的冶金、石化化工、电力、建材、有色金属等高载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会优先支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按照节能量不低于 400 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 对于总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申报上一年度产值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产能不低于 1 万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项目产能不低于 10MWh)的再生资源加工项目,给予单个项目 100 万元至 400 万元的资金补助。 本政策措施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一直持续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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