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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后碳排放报告与核算要点解析

发布时间:2025-02-06 16:23:00浏览次数:
在全国碳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的背景下,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活动日益频繁,这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碳排放管理的新问题。其中,已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与未纳入企业合并后,新企业的碳排放报告与核算备受关注。


按照最新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的规定,当重点排放单位和未纳入配额管理的经济组织合并时,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重点排放单位将承继配额,并肩负起清缴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新企业在碳排放管理体系中的责任,意味着新企业必须参与碳排放报告与清缴工作,以确保全国碳市场的稳定运行和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实现。


在当前履约期内,新企业的碳排放边界维持在重点排放单位合并前的状态。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核算的稳定性和连贯性,避免因企业合并导致核算标准的混乱。假设一家火力发电企业(重点排放单位)与一家从事非碳排放密集型业务的企业合并,在当前履约期内,计算碳排放时仅考虑火力发电企业合并前的发电设施、煤炭消耗等所产生的碳排放,新并入的非碳排放密集型业务的相关活动则暂不纳入核算范围。


然而,当此履约期结束后,便要对碳排放边界进行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过程需全面考量合并后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比如,合并后新企业新增了一些可能产生碳排放的生产环节,或者淘汰了部分高排放设备,这些变化都将在重新核定碳排放边界时予以考虑。在核算碳排放时,通常涉及多方面数据的统计与计算。在能源消耗层面,需要精确统计各类化石燃料的使用量,依据对应的碳排放系数来计算直接碳排放;对于电力消耗,要统计净购入电力的数量,按照相应的排放因子计算间接碳排放。若生产过程中存在特殊工艺,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化学反应,也需准确计量并纳入核算范畴。


为确保碳排放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企业还需建立健全的数据记录与管理体系,保证每一项数据来源可追溯、记录准确无误,从而为碳排放报告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总之,企业合并后的碳排放报告与核算工作遵循明确的规则,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这既保障了碳市场的稳定运行,也促使企业不断优化自身的碳排放管理策略。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